为加强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管理,省财政厅拟订了《云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云南省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云南省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云南省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来信请寄至: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资源环境处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ynczzhc208@163.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张琨? 0871—63624838
附件:1.云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