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3日14至24时,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5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例。
现将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活动区域公示如下:
观山湖区(1例)患者杨某某,女,64岁,为武汉常住人口。1月23日乘高铁途经昆明到大理过年。
1月28日乘坐D8674次列车从大理到达昆明,同天转乘G2882次列车到达贵阳,到站后乘坐出租车(戴口罩)前往观山湖区军阅酒店进行医学隔离观察至2月10日。2月11日乘救护车前往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后在医院隔离治疗至2月12日。2月13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目前在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将军山院区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贵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要求,现温馨提示有以上共同出行史及活动轨迹的人员注意:一是有以上共同出行史的乘客、司机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主动到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进行报备,自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二是居家医学观察期内,每天早晚2次测体温,不能与他人接触。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主动报告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联系就近定点医院接诊。接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请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