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0-04-14 10:47:09   【字体:

 

李一枝:

感谢赵乔贵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

新华社记者:

和其他省、市、区相比,结合云南省情,贯彻二号文制定的实施意见有何创新性做法和突出特点?

赵乔贵:

我省的《实施意见》和其他省、市、区出台的政策相比,最主要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一是我们在全国创新提出了《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专项报告》和《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等论证报告合并编制为《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将踏勘论证、占用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等融入到原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当中,进一步压缩了报件材料,减少了论证次数,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建设单位组织报件材料产生的成本。我们在附件中提供了报告的编制大纲,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可以参照编制。

二是我省的《实施意见》预留了3个月的过渡期,是充分考虑到我省部分重大项目已按照现行要求准备材料。为不影响我省重点项目的推进进度,我们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原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及用地批准可按原审批权限及规定程序报件或补件。但过渡期不是无限延长,2020年7月1日起建设单位就应按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组织报件,未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现在着手准备的,就应该按照本《实施意见》准备材料。

三是我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全省统筹建设“云南省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系统”,对全省各级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一打证,统一“二维码”监管,只要扫描“二维码”就可以知道核发机关、项目信息等,省级掌握全省各级行政审批的情况,提升了我省自然资源系统的管理水平。同时,新系统与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线投资监管平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及相关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大大减少建设单位所准备的材料,解决报件时反复准备材料问题,发挥政府部门行政效能;也可实现将审批重要节点和结果信息,公示在省自然资源厅、省规委、信用云南等网站,实现审批信息公开透明。
四是《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多审合一”的要求。虽然按照当前国家政策,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尚不能达到“多证合一”。但要求各地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合并申请和审查,达到“多审合一”。

云南日报:

实行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后,是否代表今后所有用地审批只需经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办理即可?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廖晓祥:

对于原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来说,其职责职能在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只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办理即可,省级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监管。针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因建设项目前期选址是需要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得出项目最佳的选址方案,仍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

第一、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核发范围各行其责。我们《实施意见》明确了核发权限及用地预审审查权限。这里有个专业问题,就是项目用地预审权限可能与核发权限不同,需要上级部门预审的项目仍需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预审意见结果返还应发机关后,再由应发机关根据自身核查情况核发用地预审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据我们了解,这是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模式。

第二、需上级办理的建设项目,须通过系统从县(区、市)级开始报件,逐级审查报件。报部开展预审的,也由县级、州级到省自然资源厅逐级审查后再报部,待部通过预审,将意见反馈我省,再按照上述的要求,返还应发机关核发。

第三、仍需要相关部门提出相关意见。之前我们建设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就是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协同同级的相关部门,在项目进入规划的行政审批之前,为建设单位提供用地生成服务,其中三大功能为:为建设项目寻找用地、对有拟选位置项目做规划符合性核查、汇总用地涉及各部门提出的建设条件。我们在附件中也有一栏表格,延续了规划选址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工作流程,其中重要的就是项目涉及各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部门的意见。所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仍需要各有关部门相互协作。

云南日报记者:

为实现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了哪些机构改革重组?省级层面投入了多少人力、技术?

廖晓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我省自上而下的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划入自然资源部门,各地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整合了行政管理力量。

我们举全厅之力,制定了《实施意见》,并统筹建设“云南省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系统”,保障“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有效实施,在技术层面我们沿用了“三级联审”“统一打证”“公示公告”等好的做法和理念,进行系统性升级和管理,并对接省级相关系统,大幅度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中国新闻社记者:

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部门尚不能达到“多证合一”,具体原因是什么?下一步该如何推进?

赵乔贵:

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其中明确审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省自然资源厅也将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改革,支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工作机制。

李一枝:

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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